致办理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的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政府要求,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交所)拟与吉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中心)进行业务整合,业务整合后,吉交所停止办理国有资产转让业务。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已经承接和办理的业务,吉交所将继续按照业务规则进行后续办理;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企业新申报办理的业务,吉交所不再承接。
吉交所已经办理的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相关档案由吉交所进行存档管理,相关单位后续档案查询事宜按照吉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4日
来源:市场服务部
初审:渠乔
复审:王鹤
终审:赵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