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股权交易所可转债交易指引
时间:2020-02-27
(一)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系统提供协议交易方式。投资者在证券交易系统发布买卖意向,达成交易意向的,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确认成交。
(二)交易时间
可转债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吉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吉交所休市。
(三)账户要求
投资者买卖可转债,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吉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交易要求
1、发行人申请债券在吉交所转让的,需在交易前与吉交所签订相关的债券转让服务协议,并提交以下材料:
(1)转让服务申请书;
(2)债券登记证明文件;
(3)吉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合格投资者通过吉交所指定平台进行债券转让的,需参照吉交所相关规定办理。依照本规则达成的债券交易,其成交结果以债券交易系统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3、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5个交易日。
4、证券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业务联系人:
发行交易部 刘经理 0431-81888399
发行交易部 沈经理 0431-81888399
发行交易部 吴经理 0431-81888399